1、电动葫芦起重机安全技能操作规程 新装置或经拆检后的电动葫芦,需先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。但在未完成装置前,不得通电试运转。进行动负荷实验时,需以额外负荷重量,进行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实验,实验后检查机械传动、电器及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。
2、b)行车设备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。c)起负荷起吊或设备质量不清楚。d)人站在起吊物上或起吊物下,用吊车挂钩吊人。e)光线阴暗,视物不清。f)起吊物有尖锐棱角斜拉斜拽,没有采取安全措施。
3、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自由下落作业,下落时应缓慢控制。 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的或凝固在地面上的物件。1 起重机停止作业时,应将起吊物稳妥放下,刹住制动器,操作杆置于空档位置,切断电源,并采取上锁措施。1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应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。
4、新安装、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,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起重机性能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负荷试验。试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和安全准用证后,方可投入使用。起重机司机班前、班后必须严格按照《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管理制度》的规定进行每日检查,确认起重机无任何故障和隐患时方可开始工作。